公示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弘扬新时代先进模范崇高精神,进一步激励各级工商联和全体工商联干部锐意进取、实干担当,努力开创新时代工商联事业新局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工商联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全国工商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工商联关于评选表彰全国工商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93号)文件要求,现将先进集体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反映。
公示期间: 2023年8月28日至9月1日
联系地点: 防城港市港口区永福路商会大厦5楼508室防城港市工商联
联系电话: 李如军 2816326
附件
全国工商联系统先进集体名单